泸州纳溪退耕还林十年 显现四大效益
2002年—2005年,纳溪区累计实施退耕还林5.25万亩,配套荒山造林6万亩。工程实施10年来,该区自始至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退耕还林工程显现出良好的效益。
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在5.2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中,生态林占45100亩,经济林占7400亩。通过退耕还林的带动和促进,使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6.3个百分点,对保持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工程实施10年来,全区结合退耕还林大力发展竹产业,竹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特色产业之一。去年,全区农民人均从林业产业中获得收入1300元,被省政府首批授予“全省现代林业产业10强县(区)”。
促进了林农增收致富。退耕还林10年来,2.9万多农户、11万余林农直接从退耕还林中获国家补助资金1.1亿余元。加之退耕户栽种的杂竹、蚕桑、茶叶、甜橙等产业,平均每亩每年收入上千元。同时,还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民从事多种经营和外出务工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加快了退耕户增收致富步伐。
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该区抓住退耕还林工程的机遇,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条件及市场需求,把杂竹、蚕桑等作为主要造林品种,竹产业成为全区“四大产业”之一,茶叶、甜橙等产业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重要产业,有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