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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17〕251号
发布时间:2017-12-14 22:16:54
来源:福鼎市茶办
编辑:福建茶叶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快品牌农业建设,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农业新品种选育推广
启动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发挥我市专业技术人才优势,结合宁德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等地方农业优良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与开发,支持提纯改良、提升优性、增强抗性,支持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到2020年,力争选育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 10个以上。大力加强农业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的引进、利用及选育推广工作,支持建设粮油、茶树、果树、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林木等优质特色良种扩繁基地,优化品种区域布局,提升品牌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种植、养殖主推品种实现新一轮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5%以上,打牢品牌农业建设的基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发改委、茶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开展GMP、GAP、HACCP等国际通行的各类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与出口产品的标准接轨,加快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扶持创建符合出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加大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每年新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场)20个,示范带动全市 300个以上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场)达到 15个以上,省级以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场)达到 200个以上,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面积达2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全市主要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茶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大力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升级与推广应用,到2020年主要农业投入品全部实现信息化监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严格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完善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布局。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诚信档案。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推动品牌农产品二维码标识销售,逐步实现品牌农产品质量即时远程追溯,不断强化品牌农产品质量全程有效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茶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扩大认证数量和生产规模。进一步健全“三品一标”认证服务体系,简化申报流程,提高认证效率。强化咨询、培训、技术服务,积极培育、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加强认证后跟踪服务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到2020年,全市认证登记的“三品一标”累计达到400个以上,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的面积或产量占全市农产品的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
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培育壮大茶叶、特色水果、食用菌、水产、中药材、富硒富锌等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蕉城大黄鱼”、“坦洋工夫”、“福鼎白茶”、“福安巨峰葡萄”、“古田食用菌”、“柘荣太子参”等公用品牌,着力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资源禀赋独特、产业优势突出、省内影响力强、全国知名度高、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大力支持农业企业争创高知名度商标,强化品牌保护。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鼓励参与“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 评选认定。支持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行动计划,努力打造一批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高的自主品牌。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后处理和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系列开发。支持龙头企业利用技术、资源、品牌优势,通过兼并重组、参股经营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资本向品牌集中、技术向品牌集成、人才向品牌集合、资源向品牌集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茶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支持品牌宣传营销
突出“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主题,组织开展农业品牌系列宣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行业影响力大、农产品品质优良、销售量大的品牌企业在各类媒体、平台投放广告。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安排品牌公益宣传。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农交会”“绿博会”“茶博会”“林博会”“农博会”“渔博会”“世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各类全国性和国际性展销会,推动品牌企业走出去。扩大农业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台湾发展品牌农业的理念和经验,加大品牌农产品国际宣传推介力度,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实施出口自主品牌战略,探索“供应商+国际物流企业+海外华人超市”模式,建设海外直销平台,加快自主品牌“走出去”。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茶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组织保障
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由市农业局牵头,统筹协调全市品牌农业建设工作,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和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品牌农业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将品牌农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牵头单位,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切实制定奖补政策,统筹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促进品牌农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茶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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