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布《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14-07-07 10:26:58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编辑:宗和  
     福建茶叶网7月7日讯:安徽省工商局日前联合省农委共同制定、发布《安徽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从而规范茶叶流通市场秩序。

    安徽是茶叶生产大省,每年大量茶叶经营者需要销售茶叶,很多是销往外地市场,由于买卖合同尚未统一,有的容易产生理解歧义,合同内容变更也带来纠纷隐患。新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为标的及交(提)货时间、质量要求、交(提)货地点方式和验收方式等八条。示范文本还对质量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内在质量方面,要求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外观质量方面,要求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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