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申报2011年茶叶标准园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1-10-22 11:09:29 来源:福建茶叶网  编辑:福建茶叶网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第三批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竞争立项类项目的通知》(渝农发〔2011〕38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茶叶产业发展进程,加快标准茶园的建设,树立标杆,打造亮点,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茶叶产业生产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茶叶主产乡镇、街道,茶园面积集中成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茶叶基地。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龙头企业和茶叶种植大户,补助对象和项目的产生须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

三、补助资金和使用方向

每个标准园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应用无性系良种茶苗等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申报材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对象编写实施方案进行申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的支持环节、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时间要求:在10月22日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委员会经作站,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档到ncslw@163.com

     六、项目确定:区农业委员会会同区财政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业务和财务论证、评审。区农委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区级实施方案报重庆市农委和财政局备案后批复实施。

七、有关要求

在编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远、近,点、面结合的现状照片5张以上;

2.实施单位(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事业)主体资格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等,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有关部门证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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