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正式入法

发布时间:2013-11-06 11:31:56 来源:安溪报  编辑:佚名 

    福建茶叶网11月6日讯:日前,“网购7日之内无理由退货”正式入法,消费者真正拥有网络消费“后悔权”。但法律同时明确,网购商品后不满意,消费者可以进行无理由退货,但要承担退回商品的运费。

    那么,这项新规对安溪县众多电商有何影响?记者在茶都询问几家网店,不少网店卖家称,在规定修改之前,他们早就与买家达成默契,“买家要退货,必须说明是什么原因。如果是质量问题,邮费当然是我们承担。否则,邮费是买家自付。”

    近年来,网购在退货方面存在种种问题。买了茶叶后频繁退换货、为骗“运费险”恶意退货、去竞争对手的网店里购买全部商品然后退货。修改消费者“后悔权”等内容,自然获得了许多网店的肯定。锋洲茶叶是一家专业铁观音茶叶的网店,每天的成交量较大,总经理苏文锋告诉记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家可以向店里提出退货申请,非商品质量问题而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记者发现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的网店,都以质量为第一退货原因。

    目前,安溪县仅茶叶电商就有17000多家,其中大部分网店都承诺“7日之内无理由退换货”,有些品牌店家更是给出“15日之内无理由退换货”的硬承诺。祺彤香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清阳表示,“无理由退货”是商家的有效竞争手段之一,一般品牌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并以此作为吸引客流的方式。新消保法明年3月15日开始施行,这段时间内很多卖家也会争取做到这一点,如此一来“无理由退货”的竞争优势将消失。这一规定在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将催生网络商家创新竞争方式,突破现有模式。

    新规定对卖家的影响不大,而作为消费者的买家又如何看待新规定?

    在一家企业上班的王小姐,是一位多年的网购达人。在以往的购物中,王小姐也有退货的经历。“我退货主要是质量和宣传有比较大的出入,这种退货的话,卖家都愿意包邮。要是色差、大小有点问题,我愿意自己付费去退货,毕竟这个是自己当时选择的,实物与图片有一点区别是可以理解的。”王小姐说到。

    面对新规,安溪县茶叶电商协会相关人士认为这是充分考虑了网购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防止恶意退货和消费者“后悔权”的滥用,减少买家与卖家关于退货运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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